相关导师、同学:
为方便部分研究生、大四毕业生跨校区科研(毕业论文),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与学校宿管中心商定,现就跨校区寝室调整事宜,通知如下:
1、申请对象:确因科研、毕业设计需要的研究生、大四毕业生;
2、办理安排:学院每学年集中办理跨校区寝室调整一次,集中办理期后,不再接受任何跨校区寝室调整申请;
3、调整方式:学院内部本科生、研究生宿舍对调,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一次跨校区寝室调整,调整后原宿舍统一做退舍处理,本人不得继续在原寝室居住;
4、寝室管理:学生需要严格遵守《四川大学学生宿舍(公寓)管理暂行规定》、《四川大学学生寝室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和《四川大学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宿舍管理规定;到江安住宿的研究生,特别要遵守江安校区学生管理有关规定,违反者将参照四川大学相关处分条例处理;导师要加强对跨校区住宿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5、办理流程:申请学生填写《化工学院跨校区宿舍调整申请表》(一式两份,辅导员处领取),请导师本人签字,以实验室(课题组)为单位统一交至辅导员处;学院整理调整申请,在2015学年春统一办理;
6、申请表提交截止时间:2015年3月6日17:00;
7、申请表提交地点:化工学院学生工作组办公室(江安三舍办公室,望江学工组233室);
8、如有疑问请咨询辅导员老师。
化工学院学生工作组
201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