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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化工学院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类面上项目拟推校级立项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2年12月09日      阅读量:

各项目组:

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四川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川大教〔2013〕116号)及《化学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评审管理办法》(化工院〔2021〕10号)的文件精神,院内各单位组织专家对所属的申报项目采用多形式的立项评审,评出各自拟推校级项目。经大创评审领导小组审议后形成学院创新类面上项目拟推校级的初评结果,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后上报学校,学校还将组织专家进行终评审,最终确定校级项目名单。

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9日至12月1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学院大创评审领导小组进行申诉,并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据或证明材料。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申诉电话:18011593845; 申诉邮箱:hgxy01@scu.edu.cn

四川大学化学工程学院

20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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