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根据设奖单位设立奖助学金的宗旨和要求,我校2023-2024学年“琪汇新材料奖学金”选工作现已开始。为做好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及评选条件
(一)设奖单位
四川琪汇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科学,立志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服务;
2、学风严谨,学习刻苦,在读期间成绩突出,综合素质优秀;
3、为人正直,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修养;
4、乐于助人,勇于奉献,有较强集体观念和团结协作精神。
(三)奖助标准及评选名额
研究生:
2000元/人/年,每年评选10人
(四)评选范围
四川大学化学工程学院二、三年级硕士和二、三、四年级博士(非延期)所有专业的研究生。
注:所有申报学生成绩均以上一学年计,科研成果和比赛获奖的计入时间为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
二、评选程序
(一)各年级推荐
按照以上评选条件和奖助学金的相关评选程序,确定推荐学生。
学生须书面填写《2023-2024学年四川大学琪汇新材料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由学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附上学年成绩单、参评当年获得的各项荣誉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汇总材料
请各年级按照推荐名额进行报送,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25日16:00。以年级为单位,电子版《2023-2024学年四川大学琪汇新材料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395050284@qq.com,纸质材料交至望江校区化学工程学院233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汇总表是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重要的评审依据,请各年级按照汇总表相关要求,认真填写。
(三)学院评审委员会审核:将各年级推荐名单汇总,并进行审核,学院评审委员会确定我院推荐人选,在网上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设奖单位确认。
附件1:《2023-2024学年四川大学琪汇新材料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2023-2024学年四川大学琪汇新材料奖学金汇总表》
四川大学化学工程学院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