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资讯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管控类化学品购买及使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年12月13日      阅读量: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个人不得私自购买剧毒、易制爆、易制毒等管控类危险化学品。如需使用,必须先到校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及校保卫处备案,并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合法用途说明等规定材料。获得许可后方可到设备处物资供应科按需领用或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按规定办理购买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管控类危险化学品目录及相关法律法规可在化学工程学院专题专栏“化工学院消防安全管理”下载。

化学工程学院

2017年12月13日




上一条:关于举办四川大学第二届“全球青年学者论坛”化工分会场论坛的通知
下一条: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公用仪器培训通知--扫描电镜红外导航仪及STEM透射附件使用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