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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一轮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下岗位评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年03月25日      阅读量:

各位老师:

学校新一轮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工作已完成了对二级、三级岗位的考核和聘任。现四级及以下岗位评聘工作已启动,通知可见校人事处(http://rsc.scu.edu.cn/rsc/news.html?newsId=537)。现将学院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评聘机构

学院将按学校相关规定组建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小组,制定岗位申报条件和岗位职责,负责四级及以下岗位人员的聘期考核并根据学校下达的岗位控制数,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确定新一轮专业技术四级及以下岗位聘任人选。

2.聘期考核

学院将对四级及以下人员按照2008年首聘制定的聘期岗位职责进行考核,请四级及以下岗位所有老师(以2012年12月31日前职称为准)填写聘期考核表。考核业绩成果统计期限为2008年4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考核结果使用: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聘期考核合格者方可申请续聘原岗位或申报同级高一级岗位,并按新一轮岗位聘任要求签订目标责任书。聘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续聘并根据不同情况给予低聘、转岗直至解聘

3.新一轮岗位聘任

四级及以下岗位老师考核合格者,可参照岗位申报条件和岗位职责申报同级高一级岗位并请填写申报表,成果统计时间严格控制在2008年4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时间段。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小组将比照申报条件、业绩对申报者进行充分地审阅和考察,按照学校下达指标进行评聘。

4.时间安排

按照学校人事处时间安排,请老师们及时下载表格并于4月1日前将考核表和申报表交至办公室吴平处。(注:该考核表与申报表约在2014年5月填写过,老师们可在上次基础上补充、修改)

化学工程学院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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