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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化学工程学院2015级本科生班主任助教选拔通知

发布时间 :2015年10月08日      阅读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青春“中国梦·化工梦”走向深入,充分发挥优秀高年级学生的引导作用,激发正能量,塑造新一届优秀化工学子,在学院实施班主任助教工作。

一、实施目的

实施化工学院班主任助教制度,旨在通过选拔一批优秀研究生(含保送本校大四学生),协助补充班主任工作,引导低年级学生树立正确的专业思想,营造良好的学习风气,形成科学的大学学习方法,培养敢于探索的创新精神等等。

二、助教选拔

1.评选条件

(1)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或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造、文体活动、自立自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具有青春正能量;

(2)曾获院级三好、优秀学生(院级优秀团员、团员干部,党员、党员干部,学生干部或奖学金)一次及以上,或曾参加校级及以上大学生骨干培养学校学习;

(3)四川大学2015级(或2016级保研川大)硕士、硕博连读以及3+2+3本硕博连读,且本科专业为安全工程、化工过程装备与控制、生物工程或者制药工程。

2.评选办法

拟评选者填写《附件1:化工学院班主任助教申请表》(附有关证明材料)。由各系进行资格审查和初审,学院“班主任助教”评选委员会终审确定候选人名单,评选结果将进行公示。

三、实施方案

(1)通过自愿申请、各系初审、委员会评定最终确定助教名单,对助教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即可上岗;

(2)每班分配1名班主任助教,主要负责协助班主任工作,有效的将学院及委员会意见和规划传达给学生,帮助学生解决困难,引导低年级学生积极向上、奋发成才。

(3)班主任助教采取三年制,一经确定,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改和调换,直至三年毕业。

四、监督机制

实行学生和委员会双重监督机制,开放接收学生投诉渠道,每学期学生对助教实行中期和期末两次评教,对评教中表现较差的助教进行教育整改,两次获得最差者将解除助教工作;评教结果直接影响学年奖励。

五、补贴与奖励

1.补贴:

(1)委员会中助教成员补贴:委员会助教成员每月补贴100元,遇特殊计划或者制定规划时,添加补贴;冶金、生工、安全共1个指标,其余每专业各1位。

(2)助教成员补贴:助教每月补贴300元,遇特殊计划或者制定规划时,添加补贴。

2.奖励:

(1)委员会助教成员:在工作中表现优秀,积极投身工作者给予荣誉及奖励(500)(年评);(1-2名)

(2) 助教成员:在工作中表现优秀,获得学生好评,给予荣誉及奖励(500/400/300) (年评);(1/3)

(3)对于没有认真履行助教职责的助教,视情节轻重,扣除部分补贴,并不再继续担任助教。

六、报名方式

符合评选条件的同学,在征得导师同意下,即可填写报名表《附件1:化工学院班主任助教申请表》参加报名。于2015年10月16日前电子档发送到邮箱691341773@qq.com

七、咨询方式

刘老师:028-85406042

张 川:18782947629

化学工程学院班主任助教组委会

化学工程学院教务办

2015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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