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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职工2018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年11月19日      阅读量:

各系及中心:

根据《四川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单位和教师年度考核的实施办法(试行)》(川大人[2018]38号)文件精神,现开展我校教职工2018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人填报2018年度工作信息

为完善个人考核信息,请教职工个人于2018年12月2日8:30前登陆四川大学人事信息管理系统(http://rsxxgl.scu.edu.cn)填报年度工作情况及工作总结。

1.业绩信息确认及补充。为减少教职工填报内容,人事处已直接导入2018年教职工本科教学、研究生教学相关数据。教职工可在“年度工作信息”→“本科教学”、“研究生教学”中查看确认,科研信息暂时无法预先导入。若存在已有信息未全面反映教职工年度工作的情形,请点击“填写”,对年度工作予以补充完善。

2.年度工作总结。请教职工在“年度工作总结”填写有关内容

3.核对个人信息。请教职工核对个人基本信息,若有错误或变化,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至人事处355室修改。

二、单位对个人进行2018年年度考核

请各系根据学校文件要结合本单位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组织开展2018年年度考核工作。学院将于2018年12月10日8:30前登录人事信息管理系统审核教职工2018年工作情况并填写职工2018年度考核结果、思想政治表现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比例不得超过本单位在岗人员(不含中层干部)的15%,超过15%考核结果均为“合格”。

根据学校总体部署,各单位中层干部由学校组织部进行考核并作出考核结论,各单位无需在“聘任考核”中填写“考核结论”,但仍应在“年度工作总结”填写中层干部的“年度考核评价”和“思想政治表现”。

三、人事信息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1.教职工可在“既往工作信息”中查看历史工作信息。

2.教职工忘记密码,可点击登录界面“忘记密码”,输入职工号及验证码,通过邮箱找回密码。

化工学院

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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