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学院消防安全管理

关于做好2020年寒假前安全检查通知

发布时间 :2020年01月08日      阅读量:

院内各单位:

为确保寒假期间院内消防安全工作以及维持院内正常秩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安排寒假值班,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二、重点检查安全隐患部位,如水管、电路、化学试剂及危险品的存放、房屋漏雨等。

三、检查门、窗是否完好,有无损坏?如有损坏,请及时报告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科予以维修。

四、在寒假期间进行试验的实验室务必注意安全,防止意外突发事件的发生。

五、实验室内不得存放现金过夜,不得存放私人贵重物品。

六、各实验室、教研室、课题组在寒假期间发现问题应及时与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联系。

七、加强实验室管理,责任明确到人,禁止在实验室、办公室等场所私拉乱接及使用违章电器;禁止设备在工作状态时,实验室人员擅离职守。

八、加强对易燃易爆化学品、气体钢瓶的管理,禁止在实验室、办公室等场所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品,及时处理实验废弃物、废液,严禁将易燃易爆化学品和硬纸板、木箱、泡沫塑料等可燃物混合堆放。

九、检查实验室内消防设施、器材,保证设施、器材的完好,检查灭火器的有效使用期,并及时更换。

十、检查有无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和锁闭、遮挡安全出口情况。

十一、实验室工作人员对本实验室负有防火安全责任,对不利于安全的情况和行为,有责任及时发现、纠正或制止。

十二、放假期间,望江校区(东区)危险废弃物临时库房开放时间为:2020年1月17日上午9:00-11:00,2月28日恢复正常开放;江安校区危废临时库房不开放。请各单位妥善管理保存实验危废,做好危废送存安排,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严禁私自丢弃实验室危废,违者将按《四川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十三、请各单位阅读熟悉《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部(2019)》并按照要求对各自实验室进行自查整改。(见附件)

实验室在消防及安全检查中(自查)发现的问题,应立即予以解决。若有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应及时报校保卫处、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由学校统一协调解决。

学院值班电话:85405222

设备处安全值班电话:

85405149 85405919 85401207

13308015307(赵老师)13880916871(何老师)

保卫处值班室电话:

85460110(望江校区24小时110求助报警电话)

85501098(华西校区24小时值班电话)

85996110(江安校区24小时值班电话)

化学工程学院

2020年1月




上一条:学院关于做好2020年“五一”安全检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OA系统购买管控药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