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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学院2014年实验室消防安全期末总结

发布时间 :2015年01月19日      阅读量:

在过去的一年里,化工学院在相关领导的带领与指导下,坚持每周进行安全检查工作,通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学院安全工作更加严谨,实验室整体情况良好,安全环保工作进步明显。现将2014年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完善制度

各单位实验室均张贴有《四川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四川大学实验室安全卫生制度》、《四川大学实验室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化学工程学院消防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提醒实验室同学进行认真学习,规范操作,提高安全意识,养成安全习惯。从根源上减少安全隐患的发生。

二、强化管理

化工学院江安校区实行安全考试准入制度及门禁制度。只有通过安全知识测试的同学才有资格进入实验室进行相关实验工作。通过参加安全考试,实验室工作者可以在思想及认知上进行安全教育的学习。实验室门禁系统的有效运行,大大减少了非实验室人员未经允许进入实验室进行操作的可能。

三、广泛宣传,注重教育

化工学院工程实验中心定期对全院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对一些化工安全事故案例进行分析,对实验室安全知识进行重点讲解,大大的强化了实验室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四、狠抓落实,及时整改

安全工作难在一贯坚持,安全事故多是出于麻痹大意。为了把学院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学院每周进行安全检查工作,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提出整改要求,每月进行总结,对未按整改要求整改的实验室通报批评。经过多次不厌其烦的提醒,各单位实验室均可以做到较好的配合,进行相关整改。

整改要求

化工学院全院师生务必遵守《四川大学实验室安全与环保管理条例》、《四川大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四川大学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和规范实验室安全管理。整改要求如下:

1、报废设备网上报废后尽快联系设备处运走。

2、实验废液、废弃物规范装箱(桶)请按网上流程处理http://ce.scu.edu.cn/more.asp?1273

3、实验室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实验必须有应急预案、按规定着装、规范实验、试验后及时清理实验台面,严禁无人实验。

4、自制和改进设备必须获得安全许可方可使用。

5、实验室内不得存放现金过夜,不得存放私人贵重物品。

6、学生不得私自维修设备和未经许可滞留实验室,不得安排女生夜间单独试验。

附件:学院本年度主要存在问题:

学院房间号

主要存在问题

118

水管长期漏水、门口堆放杂物

218

使用明火电炉

306

钢瓶未固定;使用明火电路

副楼

钢瓶未固定

副楼

水管严重漏水

总体而言,化工学院江安校区各单位实验室2014年对安全环保工作逐渐重视,各单位实验室均取得较为明显的进步。希望在新的一年,每个人都能坚持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将安全隐患消灭于萌芽中。

化学工程学院

201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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