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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资产(仪器设备、家具、图书等)清查盘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年02月25日      阅读量: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学校2018年度资产盘点工作的通知》(川大国资[2018]47号)要求,为进一步强化资产管理,最终达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现对2018年度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做如下具体要求:

一、本次资产清查盘点以2018年12月31日为基准点。

二、清查时间要求

1.2019年3月1日-2019年3月31日,各单位(教师)自查。

2.2019年4月1日-2019年4月15日,设备处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三、清查工作要求

1.教师自查。请各单位每一位老师在仪器设备管理系统中完成设备(仪器设备、家具、图书)自查工作(设备管理系统首页有显示“待自查”任务,如下图所示)。

温馨提示:当前正在进行四川大学2018年底资产盘点,清查工作将于2019-03-31结束,请您尽快自查资产,及时反馈。感谢您的配合!

清查结果说明

帐实相符-代表资产账目实物吻合,领用人存放地完整;

缺标签-代表资产账目实物吻合,但标签张贴错误、缺失或标签损坏;(处理办法:及时到行政楼底楼设备处机器补打标签完善后,选择“账实相符”,不再选择“缺标签”)

有账无物-资产是自己领用的,但实物无法查到;(这个选择一定要慎重,要有充足的理由。学院及学校会严格审核并追究)

如果资产领用人已变更,请及时办理领用人变更业务或通知资产管理员变更领用人,转移资产领用保管责任人!

2.各单位清查汇总。自查工作完成后,各单位设备管理员汇总本单位清查结果,形成《仪器设备清查盘点表》(系统自动导出)和《仪器设备清查盘点报告》。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积极支持配合,认真组织动员做好此项工作。

设备处联系人:陈艳,电话:85404136杨琴敏,电话:85406315

联系地址:行政楼206室、208B室

附件1:《关于开展学校2018年度资产盘点工作的通知》(川大国资[2018]47号)

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

2019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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