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党支部研究,拟吸收 何佳蔚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现将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党支部或上级党委部门反映公示对象思想品质、现实表现、廉洁自律、培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公示时间为10天。
支部电话:15196639391
学院党委电话:85405222
学校党委组织部电话:85403005
中共四川大学化学工程学院生工制药支部委员会
2015年4月12日
附发展对象基本情况:
年级、专业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社会工作任职
| 受奖惩情况
| 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
| 党校培训时间
| 是否政审
|
2012
| 何佳蔚
| 女
| 1991.4.
| 预备党员
| 无
| 2014.9.获研究生二等奖学金
| 2012.10.10.
| 2012.10.21.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