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党支部研究,拟吸收潘大伟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现将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党支部或上级党委部门反映公示对象思想品质、现实表现、廉洁自律、培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公示时间为10天。
支部电话:13668275193
学院党委电话:85405222
学校党委组织部电话:85403005
中共四川大学化学工程学院过程装备与安全科学研究生党支部委员会
2015年10月27日
年级、专业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社会工作任职
| 预备期
| 入党介绍人
| 预备期受奖惩情况
|
15级硕
化工机械
| 潘大伟
| 男
| 1991.02
| 无
| 2014.10.10-2015.10.10
| 赵鹏、樊帅
| 优秀毕业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