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工程硕士研究生论文研究工作及学位申请工作的有序进行,现根据四川大学有关工程硕士学位工作的管理条例,对化工学院各工程硕士领域的学位论文和学位申请工作提出相应规定。
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学位论文的资格
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者,必须完成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环节且成绩合格方可进行学位论文(设计)工作。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工作是取得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必要条件之一。
二.学位论文(设计)工作的指导
学位论文(设计)工作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由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者本人独立完成。指导教师一般应由两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其中,一名为校内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教师(副教授以上职称),另一名为学员所在单位的工程技术专家(副高以上职称)。
1.选题。学位论文(设计)的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践或具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密切结合研究生所在单位或企业面临的技术改造、革新、引进等技术难题、科研攻关项目和工程设计项目。可以是一个完整的工程项目策划、工程设计或产品研制报告,可以是技术改造项目、技术攻关、研究专题、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和开发等多种类型。选题应具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先进性和工作量,能体现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
2.选题的确定。选题应由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者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结合所在单位任务来确定,并在大量调查研究和查阅相关中外文献资料(不少于20篇)的基础上提出《开题报告》,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后报工程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备案,并由所在单位立项,提供必要的经费。
1.学位论文(设计)工作应主要在企业进行,部分实验和测试工作也可在学校完成。
2.在学位论文(设计)工作期间,学员必须提交一份“学位论文(设计)工作中期进展报告”(该“报告”由学校统一制表)。
3.学位论文(设计)工作应由学生本人独立进行,每个学生的论文题目是独立的,不得由他人代作、不得抄袭、不得弄虚作假。在学位论文(设计)工作过程中若发现上述违纪行为,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罚,直至取消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资格。
4.学位论文(设计)的工作时间一般应控制在一年到一年半左右。个别特殊情况可延长半年,但必须经指导教师同意、教学指导委员会和研究生院批准。
5.论文工作进度可参考下表安排:
时 间 |
工 作 进 度 |
检查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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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基本文献查阅、课题论证和立项,制定课题研究技术路线,并在包括有关专家和课题组成员的小组内进行开题报告; |
提交: 开题报告书(A4纸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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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导师和专家对开题报告提出的意见基础上,完善文献综述和研究工作路线; 列出课题的重点问题条目,确定拟取得的创新点或攻克的难点,并开始进入课题研究工作; 针对课题拟解决的问题,逐一开展研究工作,包括理论分析与计算、数学模型建立、实验装置及数据测试或创新设计装置的应用试验、对结果的分析讨论、所得结论及意义。 开始起草论文提纲或初稿,同时有针对性地完善后续研究工作或补充研究工作; |
提交: 1.课题研究进展报告 2.论文提纲或初稿 (A4纸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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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论文写作、打印、和装订、论文送审,办理答辩申请手续,举行论文答辩 |
提交: 学位论文正式装订本(A4纸张) |
a.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每年安排两次时间审批学位,分别在6月和12月。授位者必须在每年的5月20日和11月20日前结束论文答辩工作。
b.开题报告和中期进展报告分别在4月和10交学院。否则不予办理答辩。
c. 申请授位者的有关材料(申请书、公开发表文章、开题报告、中期进展报告、论文评阅意见、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表)必须在答辩前一周报送学位办公室审核,经审核合格后,才能举行答辩,否则不予受理。
1.学位论文(设计)由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者本人写作。
2.学位论文(设计)工作要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先进性和工作量;表明作者具有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实际问题及进行技术攻关的能力。论文应有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新思想、新方法和新进展或是具有新工艺、新技术、新设计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并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独立担负工程技术或管理工作能力,并在解决关键性生产技术问题上有创新;或设计的工艺、产品有新颖性和实用性;或研制出的成果(技术)有较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学位论文主要内容应包括:
a.摘要:中英文摘要800-1000字。以简明的语言写明学位论文(设计)的主要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突出成果和意义;
b.学位论文(设计)所涉及的背景情况,包括:文献综述、发展现状和动态等;
c.学位论文(设计)所涉及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d.学位论文(设计)的主要工作,包括理论推导、实验研究、设计原理、方法、主要设计图表、实验或试验的方法、实验数据等;
e.研究或设计的主要结果;
f.问题和讨论;
g.参考文献;
h.声明。
3.学位论文(设计)数据必须准确、真实,图表清楚、文字表述明确。字符一般在3万到5万字之间。一律用A4双面打印。论文编排格式应符合四川大学工学硕士学位论文格式要求,论文内的图表标注格式、单位格式、参考文献格式按《四川大学学报》(工程科学版)的格式要求打印。
1.学位论文(设计)写作完成并经指导教师审查同意后交教指委办公室,由教指委办公室将学位论文送给两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进行评阅。两位专家中至少要有一位来自工矿企业或工程建设部门的专家。答辩前,评阅人的姓名和评阅意见应对研究生保密,并密封传递。为保证评阅质量,给专家的评阅时间必须保证有10天以上。评阅人中只要有一人认为论文(设计)未达到学位论文(设计)水平时,论文(设计)不能提交答辩。论文(设计)作者必须根据评阅人的意见做补充工作、改写学位论文(设计)并重新进行评阅。
2.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的评审应着重审核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审核学位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审核其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新思想、新方法和新进展;审核其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计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审核其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学位论文(设计)经评阅通过后,在答辩日一周前由所属工程领域的教学管理人员将下列材料整理后提交四川大学学位办:
1.经研究生部培养办审查加盖印章的成绩登记表一份。
2.学位论文一份——包括论文中英文摘要,打印装订,格式见附件;
3.《四川大学工程硕士学位申请书》一份(可在学校研究生院网上下载)——《申请书》的各项内容必须逐项如实填写和按规定签章.(填写方法请详见《学位申请书》的要求);
4.论文评阅意见表一套(两份);
5.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一份——学位论文(设计)的答辩委员会一般由5-7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两名来自工矿企业或工程建设部门的技术专家(其中至少要有一位来自非联合办学单位)。指导教师可以是答辩委员会成员,但不能担任主席,且两位导师都参加答辩委员时,则必须组成7人答辩委员。
6.至少一篇在公开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化学工程领域的学术论文。其中,作者单位署名必须是“四川大学化学工程学院,成都,610065”,否则不予认可。
上述材料经审查,若符合要求,学位论文(设计)方可提交答辩。
1.答辩委员会主席宣读“四川大学学位委员会关于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批复”,并宣布答辩会议开始;
2.由答辩委员会秘书或指导教师介绍工程硕士学位申请者的简要情况;
3.学位论文答辩人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时间为20—25分钟;
4.答辩委员或答辩会的其他参加者提问,论文答辩人答辩。对于各种提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同意,可给答辩人10分钟左右的时间查阅资料、进行准备;
5.答辩结束,休会;
6.答辩委员会举行会议。由答辩委员会秘书宣读论文评阅意见。答辩委员对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可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建议。若本次答辩未获通过,答辩委员会可讨论、并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作出决定,允许在一年内对论文进行修改后再申请答辩一次;
7.讨论通过论文答辩决议。论文答辩的决议,字数不超过300。决议应语言简明清楚,结论符合实际。应对论文的主要成果、基础理论及专门知识的掌握、科研能力、答辩的情况、论文的写作水平等做出事实求是的结论,并就论文是否达到硕士学位论文的水平和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给出明确的意见。答辩委员会的决议须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方可有效;
8.答辩会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决议,答辩会结束。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者的学位论文(设计)经答辩通过后,由教指委办公室将上述第七项所列材料和第八项答辩委员会决议一并报送化学工程领域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对学位申请者材料以会议的形式逐个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
a.申请者是否符合学位申请资格(如学历、年限等);
b.申请者的材料是否齐备、确实、符合规范要求;
c.学位论文(设计)是否达到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要求。经审查后,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是否同意授予工程硕士学位,表决以获得分委员会全体委员的过半数票为通过。
2.校学位委员会审批:校学位委员会对工程硕士学位的审批程序及对未获批准的学位申请的处理办法与其他类型的硕士研究生相同(详见“研究生工作手册”)。
四川大学化学工程学院
教学指导委员会
2014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