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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琪汇新材料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30日      阅读量:

各年级:

根据设奖单位设立奖助学金的宗旨和要求,我校2023-2024学年“琪汇新材料奖学金”选工作现已开始。为做好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及评选条件

(一)设奖单位

四川琪汇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科学,立志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服务;

2、学风严谨,学习刻苦,在读期间成绩突出,综合素质优秀;

3、为人正直,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修养;

4、乐于助人,勇于奉献,有较强集体观念和团结协作精神。

(三)奖助标准及评选名额

研究生:

2000元/人/年,每年评选10人

(四)评选范围

四川大学化学工程学院二、三年级硕士和二、三、四年级博士(非延期)所有专业的研究生。

注:所有申报学生成绩均以上一学年计,科研成果和比赛获奖的计入时间为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

二、评选程序

(一)各年级推荐

按照以上评选条件和奖助学金的相关评选程序,确定推荐学生。

学生须书面填写《2023-2024学年四川大学琪汇新材料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由学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附上学年成绩单、参评当年获得的各项荣誉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汇总材料

请各年级按照推荐名额进行报送,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25日16:00。以年级为单位,电子版《2023-2024学年四川大学琪汇新材料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395050284@qq.com,纸质材料交至望江校区化学工程学院233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汇总表是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重要的评审依据,请各年级按照汇总表相关要求,认真填写。

(三)学院评审委员会审核:将各年级推荐名单汇总,并进行审核,学院评审委员会确定我院推荐人选,在网上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设奖单位确认。

附件1:《2023-2024学年四川大学琪汇新材料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2023-2024学年四川大学琪汇新材料奖学金汇总表》

四川大学化学工程学院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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