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根据设奖单位设立奖助学金的宗旨和要求,我校2023-2024学年“新锐”本科拔尖创新人才(团队)奖励计划评选工作现已开始。为做好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及评选条件
(一)设奖单位
四川大学化学工程学院校友捐赠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心健康;
4、热爱化工专业,勤奋踏实,学习成绩优良(成绩排名前30%且无不及格科目);
5、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科学素养、专业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
6、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在本科阶段取得了具有显示度的创新成果;
7、创新成果包括授权发明专利、高质量期刊论文、学科竞赛获奖等多种形式;
8、申请人或团队获得第7条所列的多项创新成果时,基于同一内容的成果计为1项并按照第7条所列的优先次序记为最靠前的一项;基于不同内容的成果可累积计算;
9、创新成果认定说明如下:
成果统计时间应为评选上一学年。
成果应与化工学科相关,且第一单位应为四川大学。
申请个人或团队至少获得以下创新成果之一,且申请个人或团队成员应为创新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全程参与,并具有重要的学术贡献,如提出创新思路或举措等。
成果在指导教师帮助下的,需征求指导教师同意方可申报。
若证明材料上有其他具备申报资格的获奖人未参与申报的,申请人需征求未申报获奖人同意方可申报。
授权专利应为国家发明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个人应为第一发明人;申请团队负责人应为第一发明人,成员应为发明人。
期刊论文应为高水平研究性学术论文,不含综述论文。发表期刊包括但不限于Industrial & Engineering Chemistry Research、AIChE Journal、Chemical Engineering Science、Chemical Engineering Journal等国际期刊,或《化工学报》、《化工进展》等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申请人个人应为第一作者;申请团队负责人应为第一作者,成员应为共同作者。
学科竞赛应为化工学科相关国家级科创竞赛,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不含“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中国大学生机械工程创新创意-过程装备实践与创新赛等由四川大学教务处认定并发布的A类学科竞赛。
(三)奖助标准及评选名额
本科生3项,3000元/项/年。
(四)评选范围
四川大学化学工程学院在读本科三年级或四年级的个人或团队,其中团队原则上不超过5人。每年在化学工程系、过程装备与安全工程系、制药与生物工程系各评选1项,共3项。
注:所有申报学生成绩均以上一学年计。
二、评选程序
(一)各年级推荐
学生或团队须书面填写《四川大学化学工程学院“新锐”本科拔尖创新人才奖励计划申请表》(附件1)或《四川大学化学工程学院“新锐”本科拔尖创新团队奖励计划申请表》(附件2),由学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附上学年成绩单、参评当年获得的各项荣誉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评选流程
评审流程通常分为初评和终审(答辩)两个环节。初评环节由学科工作科教师和各系负责人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信息和材料真实有效;根据申报材料进行初步筛选,由各系推荐不超过3项进入答辩环节,各系负责人填写推荐理由(100字左右)并排序。
(三)汇总材料
请各年级按照推荐名额进行报送,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18日16:00。以年级为单位,电子版《四川大学化学工程学院“新锐”本科拔尖创新人才奖励计划汇总表》(附件3)或《四川大学化学工程学院“新锐”本科拔尖创新团队奖励计划汇总表》(附件4)发送至395050284@qq.com,申请表和汇总表纸质材料交至江安校区西园3舍化工学院学工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汇总表是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重要的评审依据,请各年级按照汇总表相关要求,认真填写。
(四)评审委员审核:将各年级推荐名单汇总,并进行按照“第(二)条评选流程”进行审核,确定我院推荐人选,在网上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设奖单位确认。
附件1:《四川大学化学工程学院“新锐”本科拔尖创新人才奖励计划申请表》
附件2:《四川大学化学工程学院“新锐”本科拔尖创新团队奖励计划申请表》
附件3:《四川大学化学工程学院“新锐”本科拔尖创新人才奖励计划汇总表》
附件4:《四川大学化学工程学院“新锐”本科拔尖创新团队奖励计划汇总表》
四川大学化学工程学院
2024年9月30日